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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点复习:品位分类的特征

发布时间:2020-03-22 浏览次数: 通知:2023年湖南自考专/本科学历提升方案出炉!

前言:为方便考生备战2020年湖南自考,湖南自考网将人力资源自考专业考试课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必考课程知识点进行摘录,本文主要阐述了“品位分类的特征”等相关内容。

品位分类的特征

品位分类作为人员分类的两大制度之一,其基本特征为:

1.品位分类是以“人”体系

品位分类的对象是人、人格化的职务等级以及人所具有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而言,在人员任用方面过分重视人员的学历、资历、经验和能力,个体的背景条件在公职录用和升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任职年限、德才表现等通用资格条件是晋升的主要依据。可见,品位分类是人在事先。

2.分类和分等相互交织

在品位分类中,分类实际上同职务、级别的分等同时进行,因此,品位分类通常采用先纵后横的实施方法,也就是先确定等级,然后再分类别。

3.品位分类强调公务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品位分类注重“通才”,不注重公务人员所具备的某一方面的特殊知识和技能。人员的调动、交流、晋升受所学专业以及以往工作经历的限制较少。

4.官位和等级职位可以分离

在品位分类规则中,官等是任职者的固有身份,可以随人走,官等和所在职位不强求一致。薪酬取决于官等而不取决于所从事的工作。品位分类在等级观念比较深厚的国家较为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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