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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关系学》考前复习笔记:公共关系对象

发布时间:2015-09-09 浏览次数: 通知:2023年湖南自考专/本科学历提升方案出炉!

第三章  公共关系对象

1.所谓公众,是指与公共关系主体利益相关并相互影响和作用的个人、群体或组织的总和,即公共关系传播沟通活动的目标对象。(公共关系的对象总称)。

2.公众是构成公共关系的要素之一。公众是公共关系的客体即公共关系的工作对象,是公共关系活动的主要目标 。

3.公众的特点:①群体性;②共同性;③多样性;④变化性;⑤相关性 。

4.根据组织的内外对象分类,可划分为内部公众(是指组织内部沟通、传播的对象,包括组织内部全体成员构成的公众群体,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辅助人员以及股东公众等)和外部公众(即组织的外部沟通对象群体,如消费者、协作者、竞争者、记者、名流等)两类。

5.根据关系的重要程度分类,可划分为首要公众(是指关系到组织生死存亡、决定组织成败的那部分公众对象)和次要公众(是指对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有一定影响,但没有决定性意义的公众对象)两类 。

6.根据关系的稳定程度分类,可分为临时公众(是因为某一临时的因素、偶发事件或特别活动而形成的公众对象)、周期公众(是指按一定规律和周期出现的公众对象。如假日出现的旅客高峰、招生考试时出现的考生及家长等)和稳定公众(即具有稳定结构和稳定关系的公众对象)三类。

7.根据公众对组织的态度分类,可分为顺意公众(是指对组织的政策、行为和产品持赞成意向和支持态度的公众对象)、逆意公众(是指对组织的政策、行为和产品持否定意向和反对态度的公众对象)和边缘公众(是指对组织持中间态度,观点和意向不明朗的公众对象)三类 。

8.根据组织的价值取向分类,可分为受欢迎的公众(是完全迎合组织的需要并主动对组织表示兴趣和沟意向的公众对象)、不受欢迎的公众(是指违背组织的利益和意愿,对组织构成潜在的或额外压力和负担的群体等)和被追求的公众(指符合组织的利益和需要,但对组织却不感兴趣、缺乏交往意愿的公众)三类 。

9.根据公众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分类,可分为非公众(指与组织无关,其观点、态度和行为不受组织的影响,也不对组织产生作用的公众群体)、潜在公众(即由于潜在公共关系关系而形成的潜伏公众、隐患公众、或未来公众)、知晓公众(即已经知晓自己的处境,明确意识到自己面临的问题与特定组织有关,迫切需要了解有关信息,并开始向组织提出有关的权益要求)和行动公众(即已采取实际行动,对组织构成压力,并迫使组织采取行动的公众群体)四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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