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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试题

发布时间:2017-04-01 浏览次数: 通知:2023年湖南自考专/本科学历提升方案出炉!

2015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试题

课程代码:009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最早出现的公司形式是(  B   )
A.有限公司    B.无限公司    C.股份公司    D.两合公司
2.下列对公司债务的表述,正确的是:公司以其(  C   )
A.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B.实收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C.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D.净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则(  D   )
A.担保无效           B.由监事会决定  
 C.由董事长决定       D.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4.“责令改正”属于(  B  )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约定责任
5.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C   )
A.20%    B.15%    C.35%    D.40%
6.有权对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的是公司的(  A   )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董事长
7.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  C   )
A.决策机构    B.临时机构    C.执行机构    D.监督机构
8.下列股票发行方式中,发行风险由证券机构承担的是(  C   )
A.代销    B.承销    C.包销    D.营销
9.甲从乙商场购买了丙企业生产的电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电视机发生爆炸,导致正在看电视的甲受伤。依照我国法律,甲(  C   )
A.只能向乙商场索赔                      B.只能向丙企业索赔
C.既可以向乙商场也可以向丙企业索赔      D.因为电视机已使用了2年,甲只有自认倒霉
10.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行为是(   A  )
A.逃汇行为             B.非法套汇行为    C.非法使用外汇行为     D.违反外债管理行为   
11.在最高额保证中,若债权数额超过了最高限额,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是(  C   )
A.保证合同签订时的数额     B.实际发生的债权数额    C.约定的最高限额           D.决算时的数额
12.下列财产中,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C   ) 
A.设定担保的财产            B.破产企业因租赁而取得的财产
C.破产企业的分公司的财产    D.破产企业接受承运委托而取得的财产
13.下列行为中,不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   )
A.一方当事人在签约后不履行合同义务
B.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C.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
D.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14.标的物被提存后,所有权属于(  C   )
A.提存部门    B.债务人    C.债权人    D.国家
15.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B  )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信用证
16.朱某伪造赵某的签名,签发一张支票给李某,那么,这张汇票上的票据责任(  D  )
A.由朱某承担    B.由朱某和赵某共同承担    C.由赵某承担    D.朱某和赵某都不承担
17,甲医院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承保本院医生因医疗事故而致人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这实质上是一种(  B   )
A.信用保险    B.责任保险    C.财产损失险    D.保证保险
18.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属于(  B   )
A.侵权责任    B.违约责任    C.行政责任    D.刑事责任
19.根据我国法律,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主张的被告的行为与原告所受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告否认的,举证责任归(  B   ) 
A.原告    B.被告    C.法院    D.环保机构
20.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该年龄为(  C   )
A.未满20周岁    B.未满18周岁    C.未满16周岁    D.未满14周岁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2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2.公司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按公司章程规定,由出资人认缴的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
23.破产抵消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宣告破产时,对破产人所负的债务,不管该债务是否与其债权相同,也不管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期,享有不依破产程序用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
24.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的权利。
25.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26.简述公司债券与一般借贷债务之间的区别。
答:公司债券是表现一定的金钱借贷关系的凭证,与一般借贷关系相同之处在于其均为金钱之债。两者的区别在于:    (1)债务人主体资格不同。公司债券的债务人必须为公司,而一般借贷关系的主体资格没有限制。(2)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自由流通,一般金钱借贷系向特定债权人举债,其契据也不具有自由流通的性能。(3)公司债券的发行须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经法定程序,一般金钱借贷关系由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4)公司债券的内容具有一律性,一般由发行公司制定标准合同,而一般的金钱借贷合同由借贷双方自由约定内容,不具有统一性。(5)公司债券的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多于一般金钱借贷债权人的权利。
27.简述资本确定原则的含义。
答;资本确定的原则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2分)其含义有二:一是公司资本总额要明确记载于公司章程中,使之成为一个具体、明确的数额,(1分)二是章程所确定的资本总额必须落实到人。即由股东全额认缴。资本确定的原则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
28.简述一般转让背书的效力。
答:(1)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基于背书人于票据上所为的意思表示,票据上的一切权利由背书人转移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因此成为持票人和权利人,这是转让背书所产生的主要效力。(2)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票据一经背书,背书人不仅对自己的直接后手即被背书人而且对自己背书以后的全体后手产生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3)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票据权利证明效力是指持票人如能证明其背书具有连续性,票据法上即推定其为正当持票人并享有票据上的一切权利。
29.简述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
答:(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30.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原则。
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原则一般采“资本多数决”原则。(3分)“资本多数决”原则是指股东大会会议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多数股份”可以由多个股东持有,也可以由一个股东持有。(2分)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有助于公司迅速作出决策,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但实行“资本多数决”容易形成大股东操纵股东大会会议从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局面,因此各国公司法又对“资本多数决”原则进行限制,限制的方法主要有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和累积投票制度。(2分)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又包括剥夺股东表决权和限制股东表决权两种方法。我国公司法第16条、第125条等对此作了规定。(2分)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是有效保障中小股东将代表其利益的代言人选人董事会或监事会的一种决议方法。我国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31.论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
答:(1)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2)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要件: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对于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取得必须以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为前提;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范围不得超过保险人的赔偿金额。(3)代位求偿权制度的基本原理是: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被保险人对于因第三人的责任造成的损失,或向第三人追偿或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如二者兼得,则会因此获得额外利益。因此,各国保险法均规定,在此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人的赔偿后,即将向第三人索赔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也是基于此原理,保险法还对被保险人的放弃向第三人的索赔做了限制,也禁止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组成人员的过失致损行为进行追偿。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0分)
32.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李某、王某分别占10%、30%、6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王某任公司执行董事,李某任监事。其间,张某发现王某多次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李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问:王某、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什么义务?张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7    
答: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忠实义务,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勤勉义务。由于王某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也间接损害了股东张某的利益,张某可以书面请求公司的监事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李某收到股东张某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的,张某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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