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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税法常考简答题型归纳复习

发布时间:2013-08-25 浏览次数: 通知:2023年湖南自考专/本科学历提升方案出炉!

湖南自考税法常考简答题型归纳复习

1、税法的作用在于?

答:税法是税收基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税收秩序的法律准则;税法是贯彻和执行国家政策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税法是维护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法律依据;税法对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起到教育和宣传作用。

2、掌握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

答: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由以下三项具体原则组成(1)课税要素法定原则(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3)征税合法原则

3、税法的体系。掌握税法体系的构成方式。

答:税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不同繁荣税收法律规范有机联系而构成的统一整体。

构成方式:(1)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的税收的宪法性规范、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收协定等(2)按照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关系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和税收权限法(3)根据税法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以将税法划分为税法和非涉外税法。

4、增值税的特征,以及增值税的分类。

答:特征:消除重复征税(2)保持税收中性(3)构成主体税法。具体分为三类,即消费型、收入型、生产型增值税。

5、掌握增值税种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形?

答:(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售;(2)销售代售货物(3)没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没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6、掌握消费税的特点?

答:(1)征收范围的有限性;;(2)征收环节的单一性;(3)税务具有转嫁性。

7、掌握关税减让的四种形式?

答:关税减让形式:(1)削减(2)约束(3)上限约束(4)维持关税。可减项目口诀,残废孤老和烈属,自然灾害的痛苦,减免不能太随意,财政部门来做主。

8、哪些进出口货物可免征关税?

答:例如:外国公司进口广告品和货样作为展览之用;国际组织向我国红十字会无偿赠送的医疗物资;进口物资专门用于救灾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等。

9、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规定。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加工是指接受委托加工的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修理修配是指接受委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应征增值税的货物进行修复;进口货物是指货物从国外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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