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集体谈判
1.集体谈判的过程即是完成三个功能的过程;市场或经济功能;政府作用以及决策功能。即通过谈判确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体现了集体谈判的经济功能;通过谈判形成的一系列规范雇佣关系的程序性规则,体现了政府行业管理的作用;通过谈判确认雇员有权通过工会参与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制定,体现了集体谈判的决策功能。
2.最常见的正式谈判结构有6种:单雇主-单机构-单工会;单雇主-多机构-单工会;单雇主-单机构-多工会;单雇主-多机构-多工会;多雇主-多机构-单工会;多雇主-多机构-多工会。
3.行业内部的示范性谈判方式首先作为工会的谈判战术和策略得到广泛使用。
4.多雇主的谈判机构是最富成效、也是得到重要发展的一种谈判模式。
5.中小型企业一般强调在企业级别展开谈判。
6.分配谈判:是指劳资双方由于资源有限需要分配而进行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不赢即输的情景,自己得到的同时意味着对方失去;一方资源的增加,就意味着另一方资源的减少,是单方获益的谈判
7.整合谈判:是指双方都能从解决方案中获取潜在利益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双赢的情景,追求双方均有所的,反映了劳资双方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了共识,通过合作能够同时增加可分配的资源。
8.实体性内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计划、工作量、就业保护以及技术改进的限制等。
9.程序性内容:其他程序性规则包括解雇提前通知、安排加班的程序,以及擢升、调动程序等。
10.我国集体谈判的进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集体协商的实际情况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协商准备。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职工和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应当做到(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2)充分掌握参与集体协商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料(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4)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二)确定协商代表。企业与职工双方要按照一定程序确定本方的集体协商代表,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
(三)协商程序。关于集体协商的程序,《集体合同规定》第34条规定: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3)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4)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四)策略。包括进攻策略、退却策略和迂回策略等;
(五)技巧。包括双赢原则、4P原则、2C原则。
11.集体谈判结果取决于三方面原因:双方的谈判力量;利益、价值观和期望值;谈判技巧。谈判力量是三个因素中最重要、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
12.在市场经济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当劳动行为救济措施主要是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
(湖南省大学自考网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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